横山马坊爆炸到底死了多少人「中国大案纪实横山马坊716特大爆炸案83人身亡」

来源:八戒影院人气:947更新:2022-09-03 17:04:28

案件发生在古老的陕北黄土高原。

这起案件的发生,将为这块厚重的土地留下凄惨的一页。

2001年7月16日夜,地处无定河畔的横山县党岔镇马坊村,夜幕深邃,月光朦胧。

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,整个村庄显得格外宁静。人们谁也不会想到,一场灾难竟会从天而降。

凌晨3时25分。

突然,“轰隆……”一声巨响,把方圆10多里的村民惊醒,人们在惊愕中颤抖,是地震?还是原子弹爆炸?……

随着声响,村庄中心升起一柱巨大的火龙,高达数十丈,卷起的烟土沙尘笼罩了整个村庄。突如其来的灭顶之灾吓懵了村民,一时间,哭声,叫声,呻吟声,以及牲畜的嘶叫声连成一片,把马坊村搞得天翻地覆,鬼哭狼嚎。

爆炸中心发生在马坊村的余沟自然村。

爆炸现场令人不寒而栗,胆战惊心。

炸点中心位于村民马世贵院中,爆炸形成巨大的漏斗型.

炸坑,炸坑南北长27米,东西长36米,坑深7米多,坑底炸出的地下水也有1米多深,最深处距炸坑边沿达25米左右,把马世贵的窑房院落炸得无影无踪。

爆炸形成的冲击波把周围一里多的树木、花草、庄稼全部冲倒,炸伤炸死的猪、狗、羊、鸭不计其数,遍布房前屋后……

整个村庄瓦砾遍地,一片狼藉,严重受损,其中71户311间房屋毁损严重,21户81间房屋全部炸塌。

由于爆炸正好发生在半夜时分,300多熟睡的人们被埋压废墟之中,10多名村民被炸得粉身碎骨,血肉横飞,其手、脚、头颅、五脏、皮肤等器官组织被炸飞在数百米以外的地方,有的挂在树上,有的抛在路上,随处可见,其情景实在惨不忍睹,催人泪下……

死亡人员中,有夫妻,有母女,有老人,有儿童。有一户人家全部被炸死,只有一个小女儿外出走亲戚,才幸免于死;一位上大学的学生刚从学校回来被炸死,随同他来度假的同窗好友也被炸死;尤其是马世贵一家六口竟在这次灾难中全部丧命,尸骨未留。

这次灾难共造成83人死亡,98人受伤,311间房屋严重受损,直接损失高达562万元,是我国仅次于石家庄市爆炸案的又一起特大爆炸案。

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横山马坊“7.16”特大爆炸案!

爆炸惊动了党中央、国务院!惊动了公安部、省公安厅!惊动了省、市、县三级党委及政府的领导!

横山县五大班子的领导和干部迅速赶到现场!

榆林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来到马坊!

省、市、县三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干警也奉命奔赴现场!

省委书记李建国、省长程安东也飞抵马坊!

一场紧张而有序的抢救工作展开了……

在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视和领导下,各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下,在公安干警的努力下,以及广大群众的配合下,救援工作和善后工作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效果。受伤的群众及时得到救治,损坏的房屋开始修建,村民的情绪逐步稳定,马坊村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。

然而,是什么原因造成这场灾难,人们在猜测、在议论:

是恐怖分子在破坏?不像,因为这里既不是铁路通道,也是不是公路要道,更没有埋设西气东输的天然气管道……

是犯罪分子投掷的炸弹?也不像,炸弹没有如此大的威力……

经过现场勘察和专家的缜密分析,发现爆炸物中含有大量的TNT成分和气味,爆炸很可能是由TNT炸药引爆而形成的。但据专家分析,如属TNT炸药,至少也要有30至40吨左右,这么多炸药究竟从何而来?又是怎样燃爆的?

于是,专案组展开了艰难细致的调查工作。

据村民反映,马坊村近几年来,一直有人私自制造土炸药,而且数量很大,近期由于查的紧,不敢公开制造,但仍在秘密生产中。据一村民反映,死者马世贵(即爆炸中心处)就是生产土炸药的人员。爆炸很可能就是他家生产存放的炸药所致。

那么,这些炸药又是如何爆炸的?是自燃自爆?还是生产制造时引爆的?还是有人故意爆炸的?这一切成了专案组调查的重点。

就在此时,在清理外围现场时,发现了导火索的遗物,经检测分析,竟是点燃后的导火索遗迹。

经过专家们的分析和专案组的论证,一致认为这起爆炸事件是一起人为制造的特大刑事案件!

于是,专案指挥部迅速调集上百名公安干警,对这起爆炸案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刑事侦破工作。

专案组首先对爆炸前一天,即7月15日住在马坊村的人员及其外出的人员一一进行排查。由于死伤人员太多,群众情绪太大,调查工作异常艰难。

接着,专案组又把排查人员锁定在制造土炸药的人身上,破案有了新的突破。

专案组发现马坊村有一个以马耀岐、马世贵等人为主的地下制造土炸药的窝点。

很快,一个人引起了侦查人员的高度注意!

他就是马宏清,横山县党岔镇马坊村余沟村民小组村民。爆炸案发前一天即7月15日晚上他从延安回到马坊村,案发后去向不明。此人阴险、内向、自私,近年来从事非法制造、买卖炸药,还开办一石料场,因经营不善,债台高筑,行为反常。另查该马懂得爆破技术,是重点嫌疑对象。

7月30日,专案组集中围绕马宏清展开秘密调查,四处查找其下落。

8月1日夜,马宏清潜回家中。

8月2日,专案组传唤马宏清进行审查,马宏清只交代了他非法制造、买卖炸药的情况以及案发前后的行踪。

侦查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,采取了欲擒故纵的侦破手段,将马宏清放回家中继续秘密监控。

8月4日,再次传唤马宏清,并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。

谁也没有想到,一本日记,竟为这起特大爆炸案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!

马宏清的二女儿马××,这位年仅16岁的姑娘,在她2001年3月21日、22日、23日的日记中,记载了其父亲近日来的反常情况和酒醉后给人打电话说“我要炸……”的内容,并反映出她害怕、焦虑的心情和对父亲的关爱。

侦查员立即找马××核实,马××谈到其父曾说“如果告不倒,一炮就把他们轰了”,以及“咱村有黑社会”之类的言词。

一系列的线索和证据,使马宏清的作案嫌疑进一步上升!

马宏清的口供与现场勘验笔录、侦查实验、法医的鉴定及所收集的其他证据完全一致。

这起造成80人死亡、98人受伤、311间房屋严重受损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626473.30元的“7.16”马坊特大爆炸案成功告破!

爆炸犯马宏清,又名马谋幸,男,1950年9月19日出生,陕西省横山县人,汉族,文盲,农民,住横山县党岔镇马坊村122号。

就是这样一个山野农夫竟制造了这起令人发指的“7.16”马坊特大爆炸案。

1995年,马宏清在开办石料场期间与本村村民刘世伟产生矛盾。

在之后的六年里,马宏清虽然多次开办石料场,制造贩卖炸药,但总是事与愿违,不近人意,生意连连亏本,欠债高达7万余元,整日债主围门。

这对一个农民来说,无疑是雪上加霜!

没有文化知识的马宏清不总结经验教训,反而认为这一切都是刘世伟背后捣鬼所造成的,怨恨日益加深,进而产生了炸死刘世伟的念头。

2001年7月13日、14日,马宏清正在延安市李渠镇李家沟村经营管理自己开办的石料场,两天内却多次接到本村村民王青娃的电话,向其索要20800元炸药款。

已近身无分文的马宏清根本无力偿还这笔巨额欠款,债主不近人情的催账,令马宏清焦头烂额,从而加剧了要炸死刘世伟的恶念!

7月15日上午,马宏清在石料场找到两枚纸火雷管和约14米长的导火索,将导火索砍成等长的两段,分别安装好雷管,并随身带上搭乘中午的公共汽车从延安返回马坊村。

到达马坊村时,已近黄昏,马宏清将安装好的纸火雷管和导火索隐藏在家中安全的地方,便与王耀清、王耀根商量去内蒙乌海市讨债还款之事,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谈好,于是又回到家中。

2001年7月16日凌晨3时许,辗转反侧了一夜的马宏清最终没有战胜邪恶的驱使。

趁着家人熟睡之机,马宏清拿着准备好的纸火雷管和导火索,偷偷走到先前探清的本村村民马世贵家存放炸药的小窑背后,准备偷出一袋炸药去炸刘世伟。

但小窑的后窗被铁丝网封死,根本拿不到炸药。这也许是老天爷在冥冥之中不想让马宏清炸死刘世伟吧!

此时的马宏清本应就此打消他的恶念,但当他想到自己几年来坎坷的经历,日夜辛勤的劳作,换来的却是无法偿还的巨额欠款时,一个新的更加可怕的恶念涌上心头:

“活着还有什么意思!还不如和这些炸药同归于尽!”

于是,马宏清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,站在一个树墩上,将小窑中靠墙的一只装炸药的胶织袋捅破。

接着,马宏清将事先准备好的导火索插入纸火雷管内,用打火机点燃了一支香烟。猛吸了两口后才点燃导火索,并将雷管插入捅开的炸药袋中。

马宏清跳下树墩感到全身在颤抖,他猛吸了两口烟。突然,脑海中又一个念头闪过:“不行。如果炸不死自己,成了残废,更让姓刘的耻笑!”

马宏清犹豫片刻,立即改变了死的主意,大步向公路方向走去,很快便回到了家中,睡到炕上。他根本没有想到他点燃的竟然是30吨炸药,其后果是何等的可怕啊!

点燃的导火索在燃烧,马坊余沟村的村民们还在甜美的梦乡中沉睡,而死神却正在悄悄地向他们逼近!

终于,横山马坊“7.16”特大爆炸案就这样发生了。

可怕的爆炸使马宏清家的窑洞也剧烈抖动,马宏清心里充满了恐惧。当他站到爆炸后的废墟上时,全身颤抖,两腿发软,这些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乡邻们、亲朋们,一夜之间,竟葬送在自已的手下,家园消失,死无全尸!

马宏清恨透了自已!后悔不该一念之差,犯下如此滔天罪行!

他根本无法面对自己所做的一切,遂于7月16日上午逃离了马坊。

逃亡的日子异常痛苦,马宏清提心吊胆,夜不能寐,一闭上眼睛,马坊村的惨状便浮现在脑海。

7月30日,马宏清逃到内蒙古乌海市在海南区住了两天,恐惧和悔恨使他再也无法继续承受下去,他买了一桶汽油准备自焚,但还是没有决心去见上帝!

多行不义必自毙,丧尽天良理难容!法律岂能饶恕罪孽!

2001年9月3日8时30分。

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当庭认定马宏清犯爆炸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。

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17日依法做出终审裁决,维持并核准马宏清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经过进一步查证,非法制造、销售炸药,并获取巨额利润的马耀岐、刘世才也露出水面。

原来,在1995年期间,马宏清曾与马耀岐未经任何机关审批,自行购置了设备,并雇佣工人,在马耀岐旧宅内非法制造硝铵炸药300余吨

1996年马耀岐继续伙同刘明贵、马耀贵(已在该次爆炸中死亡)在原厂址非法制造硝铵炸药340吨。

马耀岐后于1997年将该炸药厂转让给刘世才,刘某又伙同马耀存、刘炳南非法制造硝铵炸药260余吨。

1999至2001年3月,马耀岐又与刘世才、马耀贵合伙非法制造炸药945吨。

他们所非法制造出的硝铵炸药,大都销往神木、府谷等地的煤矿使用,从而赢得巨额利润46万余元。

2001年3月以来,马耀岐与刘世才仍然顶着严厉打击制售爆炸物犯罪的斗争,继续生产炸药。这次爆炸的炸药就是马耀岐和刘世才为逃避“涉枪治爆斗争”的打击,将30余吨销铵炸药藏匿于马坊余沟村村民聚居区的马世贵小窑中,后被马宏清引爆的,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“7.16”特大爆炸案。

爆炸案发后,自知罪孽深重的马耀岐、刘世才不得不投案自首。因其罪行严重,亦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,以非法制造、买卖、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2002年4月3日,马耀岐、刘世才也以身正法,被执行枪决。

一起震惊全国的“7.16”马坊特大爆炸案虽然就此划上了句号,但那些惨遭不幸的马坊村民们,却永远都无法从这场灾难的阴影中解脱出来!

据统计,“7.16”马坊特大爆炸案中丧生的人员中女性和未成年人居多,那些被喻为“花朵”的孩子们,还没有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,就被无情地夺去了生命!

更有甚者,在这次爆炸中,有的全家都葬身于废墟之中,家破人亡!其中马世贵全家6口人及另外3人,均被炸成碎块,死无全尸!

马宏清曾忏悔地说“我在经济上无法给那些受害者赔偿,就让我的命来顶吧!我今生今世无法补偿,只乞求来生再世当牛作马报答他们……”

马宏清被枪决了,马耀岐、刘世才也被正法了,但他们的死已无法挽回那些生命和美丽的家园!

前车之覆,后人鉴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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